小案不小办 | “萌宠之战”引纠纷 释法调解促和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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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5年01月27日 | ||
“感谢倪法官,我的宠物狗受伤后花了不少钱治疗,经过您细致的调解,不仅追回了治疗费,还维护了邻里和气,真的谢谢您。”近日,梁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。 基本案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也慢慢增加,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家里饲养宠物,闲暇之余带上自己的爱宠到公园里散步,而“宠物之战”也不可避免。 小李和小孙是居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,2023年某日晚饭后,两人牵着各自的宠物狗出去遛弯儿,“两宠”相视很是投机,便欢快地玩耍起来。然而,“两宠”追逐玩闹时,小李的宠物狗将小孙的宠物狗咬伤,后经宠物医院检查为右前腿骨折,累计花费治疗费3000余元。小孙认为,小李饲养宠物管理不力,造成自己的宠物狗受伤,给小孙造成经济损失,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。小孙与小李多次协商未果,遂诉至本院,要求小李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元。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倪广稳受理该案后,考虑到双方是邻居,调解是处理案件的最好方式,既能够避免矛盾升级,又可以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。承办法官首先对小孙的心情表示理解,同时对其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了认定,然后引导小李换位思考,并且耐心劝解、说法明理。最终,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小李当庭一次性支付小孙经济损失2100元。双方对本次纠纷的解决均表示非常满意。 结 语 小案不小办,民心更温暖。虽然只是一个小纠纷,却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,传递了法治能量,引领道德新风尚。下一步,梁山法院将始终秉持“小案事不小、小案不小办”理念,将“小案”放在大局中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供稿:梁山法院立案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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